一夜之间失去购房资格,要不要赔偿违约金?

时间:2016/11/1 浏览量: 2302

今年的国庆,过得有点特别。各地的限购政策接二连三出台,很多人完全失去了买房的资格,勉强有资格购房的也增加首付比。


还有很多人昨天刚和房东签完合同,今天就失去购房资格,导致无法履行合同,那他们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爱屋吉屋上海顾问律师 缪闯

如果因为政策原因导致失去购房资格,可以根据合同法上规定的情势变更原则,要求无责任解约,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爱屋吉屋交易服务部总监 杨晗靓

如果卖家不愿意退还已经支付的定金,建议买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要回定金,毕竟这是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


小编提醒:如果合同条款里明确有约定贷款不足,可以解除合同的话,就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但是如果合同条款里约定贷款不足买家要以现金部分补足的话,那就需要承担责任。


为什么限购前签了合同,限购后就无效了呢?

因为政策是以网签时间作为界限执行的,买卖合同不能作为依据。所以广大购房者不要认为签订了购房合同就万事大吉,一定要尽早去房产中心办理网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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