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局:个别房地产项目擅自以险企名义营销

时间:2016/12/27 浏览量: 1277

新华社太原12月19日电(记者王劲玉)记者从山西保监局获悉,近期,山西省太谷县、古交市等地个别房地产开发项目未经相关保险公司授权,擅自以某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名义开展房屋销售活动。山西保监局提醒,此类销售活动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消费者需谨慎选择。

据悉,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宣传资料及相关推介活动中声称,有关房地产项目与某基金公司、某保险公司合作进行保险资金运作,购房者支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房款、一定比例的保险金,剩余房款由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通过保险运作,房屋贷款由基金公司负责还款,基金公司无法还款时由保险公司偿还。该项目提出“公益资助零月供、保险兜底”,号称半价买房、无风险。

经调查,有关房地产项目销售宣传中涉及的某保险公司并未参与合作事宜,有关涉及保险公司的宣传资料均为虚假陈述,涉嫌虚假宣传、欺诈购房者,存在风险。

山西保监局提醒保险机构、广大购房者,针对此类以提供保险名义开展的房屋销售活动,应认真核实有关宣传内容,警惕和防范有关风险,避免自身利益受到不法侵害;如发现涉嫌保险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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