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停办不具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常形态房屋登记手续

时间:2017/4/1 浏览量: 1183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日前通知北京市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停止办理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常形态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手续。

据介绍,需要停办登记手续的范畴主要从三方面认定:一是房屋形态不能满足居住功能。如面积过小的,或原本功能便是走廊、通道或车库等。二是要求对上述不具备居住功能的房屋进行单独转让的。三是要求上述不具备居住功能的房屋登记为“住宅”用途的。

北京房地产协会副会长陈志认为,此举将有效遏制学区房地产市场一段时间来出现的扭曲交易,“从认定来说,这根本就不是住房,政府是希望更多的不合理因素从市场中出去,不能为了某种利益扭曲不真实的情况。从管理上说是希望可以把这种漏洞堵上,这是管理的目的,不再给你空子。”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则认为,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国家全面把脉房地产市场,做好宏观调控,“现在是‘认房认贷’,如果作为车库你买了不算你买一套房,但是按照住房登记就算你买了。第二,从统计口径讲,北京住房有多少面积,宏观调控到底是否有作用,这会影响到统计的准确性和宏观形势的把握。”

至于这项政策的出台能为学区房等相关市场带来多大的影响,陈志说,目前还不好判断,“以后这种房子是涨还是跌还是怎样,还是要看整个社会氛围和教育资源均好的过程,不能指望今天给付药明天就会好,都是不一定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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