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7北京“最严限购令”调控政策回顾 有哪些和你有关
3月29日,北京楼市调控再出一条:严禁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一年内买入卖出同一套房屋,继北京3.17“最严限购令”以来又一楼市调控政策,此次调控使商办市场全面收紧,对于商住市场更是致命一击。
3月17日,京二套房首付比提至60%,认房又认贷及贷款记录(全国)
在外地贷款购买过房产、配偶贷款买过房自己无房、全国有N次贷款均已还清都算非首套,那么首套和非首套有什么区别呢?首付比例不同,同时在之前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首套普通住宅首付比例35%、非普40%,非首套普通住宅首付比例60%、非普80%,无论购买的是否为首套房,都将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
本次执行的新政,“认房又认贷”,全国有2笔及以上贷款未结清,限贷!
3月18日 ,“过道学区房”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北京市教委公开回应,明令称“过道学区房”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过道房一律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一律不准上户口、一律不作为入学资格,以防止恶意炒作此类学区房的现象发生和扩大。
3月21日,北京16家银行首套房贷优惠幅度收至95折
从即日起缩小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幅度,由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调整为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95倍。
3月22日,11家房地产中介被责令关停
北京市有关部门对138个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进行了检查。在此次执法检查中,11家房地产中介门店因异地经营、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注销备案、责令关停。
3月22日 ,非京籍购房资格改成连续纳税60个月
北京购房资格审核中,连续5年纳税记录由过去的每年至少1次,改为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3月23日,异形房不予登记、不予落户、不予就近入学
不具备居住条件的过道、车库、廊道等异形房,将执行“三不政策”:在不动产登记中一律不能单独办理过户等转移登记;在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环节一律不能办理落户;在子女就学环节一律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3月24日,北京离婚一年内房贷按二套房执行
《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7〕3号文)显示,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3月25日,中小学与房地产商合作办学被限制
今年起,除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外,本市所有中小学校未经市教委同意不得到外地办学,各中小学不得与房地产商合作办学。今年幼升小将继续扩大多校划片,并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具体的学校学位,力争两三年内,在郊区新建10所优质小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
3月26日,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进行限制
在政策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出售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3月29日, 严禁中介一年内买卖同一套房屋
开发商和中介不得炒作学区房、高价房,严禁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一年内买入卖出同一套房屋。不宣传、不炒作“学区房”概念,公司内外网屏蔽“学区房”等敏感词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