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出台房地产调控措施遏制投资和投机性购房

时间:2017/4/10 浏览量: 1285

4月7日,兰州今日出台房地产调控措施,以遏制投资性购房和投机性购房。

在兰州市主城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房将保持原有信贷政策,但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的首付比例将上调。

商品房价格备案手续作为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置要件,商品房上市交易时,商品房交易网签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

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10日内必须开盘,同时要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按规定将预售房价款存入监管账户。

另外,兰州市还将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实行属地化管理,将中介机构备案审核权限下放到各个县区,以加强日常监管。

地处西北的兰州房地产市场目前正在加大去库存力度,但从去年底至今,在主城区部分区域出现了房屋价格上涨过快现象,部分楼盘价格在过去3个月上调了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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