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范存量房交易 打击各类住房骗购禁中介提供首付贷

时间:2017/6/7 浏览量: 1274

楼市新政后,广州将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5月31日,记者从广州市住建委网站了解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办理存量房交易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发布。广州将加强管理房地产中介、金融机构,加强监管存量房网上交易,严力查处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记者注意到,此次通知中对金融机构审核购房按揭业务、中介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网上签约规范化行为的检查等方面工作规定得更加细化。

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中介机构服务行为,中介机构需调查房屋信息,主动告知房地产调控政策。如通知规定,中介机构在房屋交易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房地产调控政策并签字确认;中介机构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应主动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情况,不得误导当事人,损害当事人利益;不得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对不符合购买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不得为其提供中介服务;如因房地产调控政策调整,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中介机构应积极协助当事人解除合同。

对于中介机构与金融机构业务合作中可能存在的“首付贷”“阴阳合同”等现象,通知规定,中介机构不得强迫当事人选择其指定金融机构,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提供或推荐“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怂恿、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套取银行资金。此外,各金融机构在审核购房按揭业务时,应严格执行面签制度,加强对交易当事人身份、房屋成交价格等资料的核实,审批和发放贷款时应核对存量房网上交易信息。

针对违规使用网签系统、滥用系统做虚假网签,为锁定盘源擅自制作网签合同,长期占用系统资源,不善尽审核义务反复操作系统变更或撤下网签合同等行为,通知规定,定期对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合同网签变更或撤销率进行考核排名,对于网签变更、撤销率高的中介机构将分别给予责令整改、诚信扣分、行为公示、暂停使用网签系统的处理。

此外,按揭及代办等机构在为存量房交易当事人提供金融、代办手续等服务时,不得为非本机构促成的交易办理网上交易手续。一经发现,将给予责令整改、诚信扣分、行为公示、暂停使用网签系统的处理。
而存量房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将从严查处。通知规定,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中介行为,对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市场交易情况、发布虚假数据、制造市场恐慌、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将依法给予责令停业整顿、暂停使用网签系统、记入信用档案以及市场禁入等处罚,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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