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姚劲波:健全租房市场立法,推进租购同权
2018年,58集团CEO姚劲波首次当选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他带来了四个建议案,分别涉及乡村振兴、培育新服务业、规范租房市场、利用互联网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等四个方面。在《关于规范租房市场,保障“租”有所居的建议》的建议中,姚劲波针对租赁市场房源供给量不足,违规“群租”现象频现等提出自己的意见。
自2015年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以来,关于住房租赁的顶层设计持续加快出台,住房租赁市场日渐火爆,根据国家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 2017年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租金规模约为1.3万亿元,广东省和浙江省城镇家庭中分别有47%和41%的家庭是租房居住的,在北京和上海两个直辖市中,分别有37.2%和38.3%的家庭是通过租赁解决居住需求,已达到发达国家租赁市场的规模,远远高于全国25.8%的平均水平。这表明中国大城市的租赁市场非常庞大。
与此同时,租赁市场建设仍面临着诸多瓶颈,房屋租赁立法上相对不足,对于租期、租价和租赁期间诸多权益没有明确规定,导致租户居住环境、安全等基本权益缺少有效保障。违规“群租”现象频现等均是其发展不成熟的表征。
对此,姚劲波提出了3点建议:
第一、推动住房租赁制度建设,破除“买房才是安居”的固有观念。希望政府进一步推动“租购并举”等制度的落实,从政策层面予以保护,逐步使租房居民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方面获得与买房居民同等的待遇。同时,要让更多年轻人进一步增加对于租房的接受度,改变“买房才是安居乐业”的传统观念,建立更加积极的置业观。
第二、健全租房市场立法,增强承租者的“安全感”。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居民需求,增加供给非常重要,但更关键的是通过国家层面的法治手段,遏制各种租房乱象,让租房如同购房一样住的放心。希望政府加快补齐租房市场立法领域的短板,完善房屋租赁制度顶层设计,明确房屋租赁双方权益和中介公司责任,建立快速解决房屋租赁纠纷机制,让解决租房纠纷问题有法可依,同时在交易环节加强承租者权益保障,进一步增强承租者的“安全感”,使租房切实成为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途径。
第三、鼓励多方主体参与,加强租赁房源多渠道保障。目前大城市租赁人口比例不断增加,在保证租赁房源供给量的同时,建议加强多渠道保障。鼓励多方主体加入到租赁房源的供应和建设上,引导人们将闲置住房用于出租。同时,进一步放宽承租人租房时的公积金提取限额,并考虑租金抵扣个人所得税。另外,政府、房地产企业和专业化租赁机构应多方合作,在大型工业园区、商业区周边增加经济型公寓,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就业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