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全面停止房地产去库存调控措施

时间:2018/8/30 浏览量: 1090

30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呼和浩特市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作为房地产调控的总体目标,拟采取多项措施调控房价,稳定房地产市场。

一是全面停止房地产去库存调控措施,将处置权抵押、调整用地性质、调整户型结构和配套费后置等措施纳入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政策范围。

二是加快解决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严格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地产遗留项目实行“费证分离”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和相关责任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加快解决房地产遗留项目的手续问题,促进存量房源加快上市。

三是加大房地产供应量。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保证全年土地供应量达到5000亩,其中普通商品住房供地比例不低于70%;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继续落实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配建3%的公共租赁住房任务;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比例控制在70%左右;加快实施公租房租售并举政策。

四是加大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力度。严厉打击垄断房源、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项目销售行为,严厉打击以认购、认筹、预订等变相售卖行为,引导群众理性购房,有效抑制房价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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