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购房入户并入积分制 取消最低30分才能申请入户条件

时间:2018/12/29 浏览量: 1083

12月24日,佛山市正式印发了《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其中提到,将取消最低30分才能申请积分入户、入学的前提条件,并将购房直接入户政策调整并入积分制,设置入户、入学过渡期等。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新的管理办法中规定,在佛山已办理居住证、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的新市民,可申请积分入户。

而房产情况不再是入户的充分条件,只是作为计分指标之一,按照房产(含公寓、商铺、写字楼等商业类房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积1分计分,最高计分144分。在《办法》实施之日前获得住宅房屋产权证件(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可按照原购房入户相关规定申请入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在入学方面,《办法》中提到,将取消购房类政策性借读生待遇。规定在佛山拥有合法房产的非户籍人员,统一参加我市新市民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积分排名。

此外,《办法》还将符合申请保障性公租房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到积分服务中。规定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在本市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且申请家庭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新市民家庭,可按规定申请积分入住保障性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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