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上海下调不动产交易印花税及增值税附加税

时间:2019/3/11 浏览量: 1555

3月7日,接税务部门通知,不动产交易合同印花税、增值税附加税全面下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网签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含)之后的,合同印花税税率由0.05%下调至0.025%;

2、原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税率5.55%的区域,自3月7日起增值税及附加税税率调整为5.30%;

3、原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税率5.45%的区域,自3月7日起增值税及附加税税率调整为5.25%。

以上调整即日生效。

其中,个人私房出租享受小规模待遇,月租金十万以下,总税收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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