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产者优先
时间:201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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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教委昨天发布入学系列问答。问答指出,石景山区在非京籍派位时,有房产优先录取,为保证非京籍儿童法定监护人在石景山区已购买房产的利益和信息的真实性,5月14日、15日需要到考试中心义教办办理登记手续。
非京籍儿童法定监护人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进行审核时,需要提供本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居住地为石景山区且随迁页要有子女相关信息。此外,还需提供全家户口簿及出生证明,若全家户口没在同一户口簿上,还应提供结婚证明。同时,监护人还要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上单位名称应与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上单位名称保持一致;以及石景山区内实际居住证明,其中自购房的需有房屋产权证;租房的则需提供租房协议和合同期内一年的出租房屋完税发票。
此外,石景山区教委表示,在信息采集完成后,5月31日前,如果学生未被学校确认接收,如需要变更区,可自行注销并到新区重新注册。但在5月31日后,由于换区注册所造成的时间延误可能会影响孩子正常入学。京籍儿童将详细信息填写完成且信息验证通过后,即可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非京籍儿童需在法定监护人五证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J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