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会商制度

时间:2018/4/5 浏览量: 1258

记者30日从湖北省住建厅获悉,湖北日前决定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会商制度,将共享全省房地产市场交易、供地、金融等信息和政策,共同加强市场研判和政策研究,指导各地制定和调整调控政策,并联合监管房地产市场中的风险和问题。

根据会商制度安排,由湖北省住建厅、国土厅、人行武汉分行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省级房地产市场调控会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必要时请武汉市房管局负责人参加。同时,各市、州也建立相应的会商工作小组,并指导所辖县市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

省级会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全省房地产市场交易、供地、金融等信息的监测和共享,共同研判会商房地产市场形势,并会商研究全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指导市级会商工作小组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完善调控政策,加强各部门政策的协同性。同时,会商解决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问题和风险,指导市级会商工作小组在预售许可、土地竞买、购房融资等方面加强联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湖北省级房地产市场调控会商小组将指导各地,根据当地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强化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管理;根据当地房价控制目标,限定区域最高房价,引导企业理性竞买土地;对上年度住宅用地出让均价同比增幅大于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同比增幅的城市,鼓励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等多种方式出让土地;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及时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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