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 允许商业写字楼改建租赁住房
时间: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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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意见》提出,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允许将已批地未开工、在建、建成的商业用房和写字楼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房讯网讯日前,德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
为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意见》提出,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允许将已批地未开工、在建、建成的商业用房和写字楼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鼓励住房租赁国有企业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