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调控升级:限购对象调整为家庭 新房满3年才能转让
时间:201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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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四川成都出台《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对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进行完善。
《通知》对限购对象提出了调整,限购对象不再是个人,而是以为家庭为单位。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缓解市场供需矛盾,遏制投机炒房行为,立足于保障刚需、保障改善性需求,借鉴其他城市经验,作出将限购对象由个人调整为家庭的决定。
而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通知》还在限购方式上也作出调整,提出户籍迁入成都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才可在成都市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成都市房产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此前执行的限购措施对新入户人员没有缴纳社保的要求,导致部分投机需求通过入户方式达到购房目的,进一步加剧了供需矛盾。
此外,该《通知》延长住房限售时限,要求在成都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